从2008年开始,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考评制度,将全省79个县(市、区)检察院按经济总量和检察实力分成A、B、C、D四类,我县检察院排在C类,居23位。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各项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规范化考评中取得了同类院第四名的成绩,顺利进入省先进检察院行列,成为台州市2009年度惟一的省先进检察院。
此次受到表彰的还有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获奖单位。